2020年4月18日 星期六

《孝經》 唐玄宗 注 孝經易解:18-10紀孝行章第十


《孝經》
唐玄宗 注

孝經易解:

《孝經》是孔子與弟子曾參以問答方式闡述
        孝道及孝治意義的一本經書。

紀孝行章第十


【章旨】

這一章是說孝子的行為,
有五項當行的,
有三項不當行的,以勉學者。
     
       


子曰 :
「孝子之事親也,居則致其敬,
  養則致其樂,病則致其憂,
  喪則致其哀,祭則祭其嚴。
  五者備矣,然後能事親。」

       


【易解】

孔子說 :

「孝順的子女,平常居家以恭敬的態度事奉雙親;
  奉養父母時,要使父母身心愉快安樂;
  父母生病時,要關心父母的病情,
  並且盡心盡力的照顧;
  父母喪亡時,要以悲痛哀戚的心料理喪事;
  祭祀時 則要以恭敬嚴肅的心設奠上供,
  以表對父母的思念。如果以上所說的五件事
  都能夠做到,才稱得上是能夠侍奉雙親的孝子。」



「事親者,居上不驕,為下不亂,在醜不爭。
  居上而驕則亡,為下而亂則刑,
  在醜而爭則兵,三者不除。
  雖日用三牲之養,猶為不孝也。」



【易解】

能事奉雙親的孝子,
身居上位不會自大傲慢,
居下為不會違法亂紀,
在群眾中更不會與人爭鬥競奪。
居上為恣意驕縱,
必定招致禍患而敗亡;
居下為而違法亂紀,
必定觸犯刑法而受制裁;
在群眾中,如果逞強鬥狠,
則不免干戈鬥毆。
如果以上所說三項無法戒除,
縱使每天用牛、羊、豬三牲等
三珍海味來奉養父母,
仍然是不孝的人啊!


以上為《孝經》以及孝經易解  紀孝行章第十

諸位仁者若發現抄錄此書內容、文字有訛誤之處
尚祈不吝賜教為盼 !

   南無阿彌陀佛

文手抄錄 華藏淨宗學會出版組

願以此功德 莊嚴佛淨土
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塗苦
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
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

南無阿彌陀佛
南無阿彌陀佛
南無阿彌陀佛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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