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「佛法」
「佛法」這兩個字連起來用,
就是對於一切法都能明瞭,沒有一樣不明瞭、
沒有一樣不通達,這就叫做「佛法」。
所以「佛」這個字是能覺,
大智大覺是能覺,「法」是所覺。
也就是「智、覺」的對象。
雖然講一個能、一個所,
但是在佛法裡面,能所是一不是二,
這是比較上難懂的地方,不容易體會。
如果把能所分開,
能則不是所,所則不是能,我們容易懂,
但是實在講,佛法確實是說人生宇宙能覺、所覺是一體,
絕對不是分開的,這是佛法不同於世間的學術,
也是與哲學不相同的根本所在。
由此可知,
佛法不是宗教,佛法不是學術、不是哲學,
佛法講的是我們自己的真如本性,
就是我們的自性、覺性,
所以佛法不講別人,佛法講自己。
佛法講到高級的時候,萬法一如,性相不二,
心、佛、眾生三無差別,這都是講能所不二,
這是我們現代哲學裡面所沒有的。
所以它不是哲學,它可以包括哲學,它在哲學之上。
這是從名詞定義當中,我們就能夠明白了解,
這是佛法兩個字簡單的解釋。
也就是說我們對於一切萬事萬法,
有智慧,能夠正確的認識,
能夠徹底的、究竟的、圓滿的明瞭,這叫做佛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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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無阿彌陀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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